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东南第一名州,西湖自古多佳丽。临堤台榭,画船楼阁,游人歌吹。十里荷花,三秋桂子,四山晴翠。使百年南渡,一时豪杰,都忘却、平生志。
可惜天旋时异,藉何人、雪当年耻。登临形胜,感伤今古,发挥英气。力士推山,天吴移水,作农桑地。借钱塘潮汐,为君洗尽,岳将军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