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和(732年—774年?),唐代诗人,字子同,初名龟龄,号玄真子。祁门县灯塔乡张村庇人,祖籍浙江金华,先祖湖州长兴房塘。张志和三岁就能读书,六岁做文章,十六岁明经及第,先后任翰林待诏、左金吾卫录事参军、南浦县尉等职。后有感于宦海风波和人生无常,在母亲和妻子相继故去的情况下,弃官弃家,浪迹江湖。著作有《玄真子》十二卷三万字,《大易》十五卷,有《渔夫词》五首、诗七首传世。
楚楚者茨,言抽其棘。自昔何为,我艺棘稷。我棘与与,我稷翼翼。
我仓既盈,我庾维亿。以为酒食,以享以祀。以妥以侑,以介景福。
济济跄跄,絜尔牛羊,以往烝尝。或剥或亨,或肆或将。
祝祭于祊,祀事孔明。先祖是皇,神保是飨。孝孙有庆,报以介福,万寿无疆。
执爨踖踖,为俎孔硕。或燔或炙,君妇莫莫。为豆孔庶,为宾为客。
献酬交错,礼仪卒度,笑语卒获。神保是格,报以介福,万寿攸酢。
我孔熯矣,式礼莫愆。工祝致告,徂赉孝孙。苾芬孝祀,神嗜饮食。
卜尔百福,如畿如式。既齐既稷,既匡既敕。永锡尔极,时万时亿。
礼仪既备,钟鼓既戒。孝孙徂位,工祝致告。神具醉止,皇尸载起。
鼓钟送尸,神保聿归。诸宰君妇,废彻不迟。诸父兄弟,备言燕私。
乐具入奏,以绥后禄。尔肴既将,莫怨具庆。既醉既饱,小大稽首。
神嗜饮食,使君寿考。孔惠孔时,维其尽之。子子孙孙,勿替引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