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有所思,乃在大海南。
何用问遗君,双珠玳瑁簪。
用玉绍缭之。
闻君有他心,拉杂摧烧之。
摧烧之,当风扬其灰!
从今以往,勿复相思,相思与君绝!
鸡鸣狗吠,兄嫂当知之。
妃呼豨!(豨 一作:狶)
秋风肃肃晨风飔,东方须臾高知之!
中原地古多劲草,节如箭竹花如稻。
白露洒叶珠离离,十月霜风吹不到。
萋萋不到王孙门,青青不盖谗佞坟。
游根直下土百尺,枯荣暗抱忠臣魂。
我问忠臣为何死,元是汉家不降士。
白骨沉埋战血深,翠光潋滟腥风起。
山南雨晴蝴蝶飞,山北雨冷麒麟悲。
寸心摇摇为谁道,道旁可许愁人知?
昨夜东风鸣羯鼓,髑髅起作摇头舞。
寸田尺宅且勿论,金马铜驼泪如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