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45—1106)建州浦城人,0居苏州,字端叔。神宗熙宁三年进士。调临川尉,移知寿春。进所著《孟子解义》,除应天府国子监教授,改著作佐郎。元丰中知山阴县,监左藏北库。哲宗朝通判宿州,复除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。徽宗即位,知虔州。崇宁初为都官郎中,时立元祐党籍,乃上言元祐臣僚因国事获罪,不应刻名著籍,禁锢子孙。坐忤宰相曾布,降官知泰州。后提举舒州灵仙观以卒。
南有乔木,不可休思;汉有游女,不可求思。
汉之广矣,不可泳思;江之永矣,不可方思。
翘翘错薪,言刈其楚;之子于归,言秣其马。
汉之广矣,不可泳思;江之永矣,不可方思。
翘翘错薪,言刈其蒌;之子于归,言秣其驹。
汉之广矣,不可泳思;江之永矣,不可方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