庚辰(即康定元年)诏书,凡民三丁籍一,立校与长,号弓箭手,用备不虞。主司欲以多媚上,急责郡吏;郡吏畏,不敢辩,遂以属县令。互搜民口,虽老幼不得免。上下愁怨,天雨淫淫,岂助圣上抚育之意耶?因录田家之言次为文,以俟采诗者
谁道田家乐?春税秋未足!
里胥扣我门,日夕苦煎促。
盛夏流潦多,白水高于屋。
水既害我菽,蝗又食我粟。
前月诏书来,生齿复版录;
三丁籍一壮,恶使操弓韣。
州符今又严,老吏持鞭朴。
搜索稚与艾,惟存跛无目。
田闾敢怨嗟,父子各悲哭。
南亩焉可事?买箭卖牛犊。
愁气变久雨,铛缶空无粥;
盲跛不能耕,死亡在迟速!
我闻诚所惭,徒尔叨君禄;
却咏《归去来》,刈薪向深谷。
仰飞鸟兮乌鸢,凌玄虚兮号翩翩。
集玄渚兮优恣,啄虾矫翮兮云间,任厥性兮往还。
妾无罪兮负地,有何辜兮谴天。
帆帆独兮西往,孰知返兮何年。
心惙惙兮若割,泪泫泫兮双悬。
彼飞鸟兮鸢鸟,已回翔兮翕苏。
心在专兮素虾,何居食兮江湖。
徊复翔兮游颺,去复返兮于乎。
始事君兮去家,终我命兮君都。
终来遇兮何辜,离我国兮去吴。
妻衣褐兮为婢,夫去冕兮为奴。
岁遥遥兮难极,冤悲痛兮心恻。
肠千结兮服膺,于乎哀兮忘食。
愿我身兮如鸟,身翱翔兮矫翼。
去我国兮心摇,情愤惋兮谁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