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君还石门日,朱火始改木。
春草如有情,山中尚含绿。
折芳愧遥忆,永路当日勖。
远见故人心,平生以此足。
巨海纳百川,麟阁多才贤。
献书入金阙,酌醴奉琼筵。
屡忝白云唱,恭闻黄竹篇。
恩光照拙薄,云汉希腾迁。
铭鼎倘云遂,扁舟方渺然。
我留在金门,君去卧丹壑。
未果三山期,遥欣一丘乐。
玄珠寄象罔,赤水非寥廓。
愿狎东海鸥,共营西山药。
栖岩君寂灭,处世余龙蠖。
良辰不同赏,永日应闲居。
鸟吟檐间树,花落窗下书。
缘溪见绿筱,隔岫窥红蕖。
采薇行笑歌,眷我情何已。
月出石镜间,松鸣风琴里。
得心自虚妙,外物空颓靡。
身世如两忘,从君老烟水。
春尽杂英歇,夏初芳草深。
薰风自南至,吹我池上林。
绿蘋散还合,赪鲤跳复沉。
新叶有佳色,残莺犹好音。
依然谢家物,池酌对风琴。
惭无康乐作,秉笔思沉吟。
境胜才思劣,诗成不称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