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蒙父兄祚,少得离负荷。因疏遂成懒,寝负北山阿。
但愿养性命,终己靡有他。良辰不我期,当年值纷华。
坎凛趣世教,常恐婴网罗。羲农邈已远,拊膺独咨嗟。
朔戒贵尚容,渔父好扬波。虽逸亦已难,非余心所嘉。
岂若翔区外,餐琼漱朝霞。遗物弃鄙累,逍遥游太和。
结友集灵岳,弹琴登清歌。有能从我者,古人何足多。
嵇康(664-663,一说663-666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故人重分携,临流驻归驾。
乾坤展清驻,万景若相借。
北风三日雪,太素秉元化。
九山郁峥嵘,了不受陵跨。
寒波澹澹起,白鸟悠悠下。(澹澹 一作:淡淡)
怀归人自急,物态本闲暇。
壶觞负吟啸,尘土足悲咤。
回首亭中人,平林淡如画。
冥冥深林兮树木郁郁。
山参差以崭郁兮,阜杳杳以蔽日。
悲余心之悁悁兮,目眇眇而遗泣。
风骚屑以摇木兮,云吸吸以湫戾。
悲余生之无欢兮,愁倥偬於山陆。
旦徘徊於长阪兮,夕彷徨而独宿。
发披披以鬤鬤兮,躬劬劳而瘏悴。
魂俇俇而南行兮,泣沾襟而濡袂。
心婵媛而无告兮,口噤闭而不言。
违郢都之旧闾兮,回湘、沅而远迁。
念余邦之横陷兮,宗鬼神之无次。
闵先嗣之中绝兮,心惶惑而自悲。
聊浮游於山陿兮,步周流於江畔。
临深水而长啸兮,且倘佯而氾观。
兴离骚之微文兮,冀灵修之壹悟。
还余车於南郢兮,复往轨於初古。
道修远其难迁兮,伤余心之不能已。
背三五之典刑兮,绝洪范之辟纪。
播规矩以背度兮,错权衡而任意。
操绳墨而放弃兮,倾容幸而侍侧。
甘棠枯於丰草兮,藜棘树於中庭。
西施斥於北宫兮,仳倠倚於弥楹。
乌获戚而骖乘兮,燕公操於马圉。
蒯聩登於清府兮,咎繇弃而在野。
盖见兹以永叹兮,欲登阶而狐疑。
乘白水而高骛兮,因徙弛而长词。
叹曰:倘佯垆阪沼水深兮,容与汉渚涕淫淫兮,
钟牙已死谁为声兮?纤阿不御焉舒情兮,
曾哀凄欷心离离兮,还顾高丘泣如洒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