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俊民(1176~1260)或(1175~1260)字用章,自号鹤鸣老人,泽州晋城(今属山西晋城)人。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韩王元嘉之后。年幼时 ,勤于经史百家,尤精通二程理学。承安间以经义举进士第一,弃官教授乡里,隐居嵩山,元政府泽州长官段直从河南嵩山迎回李俊民任泽州教授,长期在泽州大阳生活教学。金亡后,忽必烈召之不出,卒谥庄靖。能诗文,其诗感伤时世动乱,颇多幽愤之音。有《庄靖集》。
晨游紫阁峰,暮宿山下村。
村老见余喜,为余开一尊。
举杯未及饮,暴卒来入门。
紫衣挟刀斧,草草十余人。
夺我席上酒,掣我盘中飧。
主人退后立,敛手反如宾。
中庭有奇树,种来三十春。
主人惜不得,持斧断其根。
口称采造家,身属神策军。
“主人慎勿语,中尉正承恩!”
磁石招长针,阳燧下炎烟。
宫商声相合,心同自相亲。
我情与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
寝共织成被,絮用同功绵。
暑摇比翼扇,寒坐并肩毡。
子笑我必哂,子戚我无欢。
来与子共迹,去与子同尘。
齐彼蛩蛩兽,举动不相捐。
惟愿长无别,合形作一身。
生有同室好,死成并棺民。
徐氏自言至,我情不可陈。
子之还兮,遭我乎峱之间兮。并驱从峱肩兮,揖我谓我儇兮。
子之茂兮,遭我乎峱之道兮。并驱从峱牡兮,揖我谓我好兮。
子之昌兮,遭我乎峱之阳兮。并驱从峱狼兮,揖我谓我臧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