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青青河边草,悠悠万里道。
草生在春时,远道还有期。
春至草不生,期尽欢无声。
感物怀思心,梦想发中情。
梦君如鸳鸯,比翼云间翔。
既觉寂无见,旷如参与商。
梦君结同心,比翼游北林。
既觉寂无见,旷如商与参。
河洛自用固,不如中岳安。
回流不及返,浮云往自还。
悲风动思心,悠悠谁知者。
悬景无停居,忽如驰驷马。
倾耳怀音响,转目泪双堕。
生存无会期,要君黄泉下。
初秋凉气发,庭树微销落。
凝霜依玉除,清风飘飞阁。
朝云不归山,霖雨成川泽。
黍稷委畴陇,农夫安所获。
在贵多忘贱,为恩谁能博。
狐白足御冬,焉念无衣客。
思慕延陵子,宝剑非所惜。
子其宁尔心,亲交义不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