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大象转四时,功成者自去。
借问衰周来,几人得其趣?
游目汉廷中,二疏复此举。
高啸返旧居,长揖储君傅。
饯送倾皇朝,华轩盈道路。
离别情所悲,余荣何足顾!
事胜感行人,贤哉岂常誉!
厌厌阎里欢,所营非近务。
促席延故老,挥觞道平素。
问金终寄心,清言晓未悟。
放意乐余年,遑恤身后虑!
谁云其人亡,久而道弥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