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被迫与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新丰停翠辇,谯邑驻鸣笳。
园荒一径断,苔古半阶斜。(断 一作:新)
前池消旧水,昔树发今花。
一朝辞此地,四海遂为家。
金舆巡白水,玉辇驻新丰。
纽落藤披架,花残菊破丛。
叶铺荒草蔓,流竭半池空。
纫佩兰凋径,舒圭叶剪桐。
昔地一蕃内,今宅九围中。
架海波澄镜,韬戈器反农。
八表文同轨,无劳歌大风。
彼候人兮,何戈与祋。彼其之子,三百祋芾。
维鹈在梁,不濡其翼。彼其之子,不称其服。
维鹈在梁,不濡其咮。彼其之子,不遂其媾。
荟兮蔚兮,南山朝隮。婉兮娈兮,季女斯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