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南海人,字子和。弘治九年进士。授南京户部主事,监江北诸仓,清查积年侵羡,得粟十余万石。历户部员外郎、湖州知府、晋广西参政,督粮严法绳奸,境内肃然。后抚云南,镇湖广皆有政绩。官至兵部右侍郎。致仕卒,年八十。有《海语》、《矩洲集》等。
见好花颜色,争笑东风,双脸上,晚妆东。闭小楼深阁,春景重重。三五夜,偏有恨,月明中。
情未已,信曾通,满衣犹自染檀红。恨不如双燕,飞舞帘栊。春欲暮,残絮尽,柳条空。
镜之工列十镜于贾奁,发奁而视,其一皎如,其九雾如。或曰:“良苦之不侔甚矣。”工解颐谢曰:“非不能尽良也,盖贾之意,唯售是念,今来市者,必历鉴周睐,求与己宜。彼皎者不能隐芒杪之瑕,非美容不合,是用什一其数也。”予感之,作《昏镜词》。
昏镜非美金,漠然丧其晶。
陋容多自欺,谓若他镜明。
瑕疵自不见,妍态随意生。
一日四五照,自言美倾城。
饰带以纹绣,装匣以琼瑛。
秦宫岂不重,非适乃为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