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硕鼠硕鼠,无食我黍!三岁贯女,莫我黍顾。逝将去女,适彼乐土。乐土乐土,爰得我所。
硕鼠硕鼠,无食我麦!三岁贯女,莫我黍德。逝将去女,适彼乐国。乐国乐国,爰得我直。
硕鼠硕鼠,无食我苗!三岁贯女,莫我黍劳。逝将去女,适彼乐郊。乐郊乐郊,谁之永号?
西山一何高,高高殊无极。
上有两仙僮,不饮亦不食。
与我一丸药,光耀有五色。
服药四五日,身体生羽翼。
轻举乘浮云,倐忽行万亿。
流览观四海,茫茫非所识。
彭祖称七百,悠悠安可原。
老聃适西戎,于今竟不还。
王乔假虚辞,赤松垂空言。
达人识真伪,愚夫好妄传。
追念往古事,愦愦千万端。
百家多迂怪,圣道我所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