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绵绵葛藟,在河之浒。终远兄弟,谓他人父。谓他人父,亦莫我顾。
绵绵葛藟,在河之涘。终远兄弟,谓他人母。谓他人母,亦莫我有。
绵绵葛藟,在河之漘。终远兄弟,谓他人昆。谓他人昆,亦莫我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