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景文(1587年—1644年),明末殉节官员。字梦章,号思仁,别号质公,河间府吴桥(今属河北)人。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进士,官至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。崇祯十七年(1644年)李自成破宣府,烽火逼京师,众臣请帝南幸,范景文劝帝“固结人心,坚守待援”,不久崇祯自缢。范景文留下遗书曰:“身为大臣,不能灭贼雪耻,死有余恨。”后赴双塔寺旁的古井自杀。赠太傅,谥文忠。著有《大臣谱》、《战守全书》。
三王德弥薄,惟后用肉刑。
太苍令有罪,就递长安城。
自恨身无子,困急独茕茕。
小女痛父言,死者不可生。
上书诣北阙,阙下歌鸡鸣。
忧心摧折裂,晨风扬激声。
圣汉孝文帝,恻然感至情。
百男何愦愦,不如一缇萦。
独漉水中泥,水浊不见月。
不见月尚可,水深行人没。
越鸟从南来,胡鹰亦北渡。
我欲弯弓向天射,惜其中道失归路。
落叶别树,飘零随风。
客无所托,悲与此同。
罗帏舒卷,似有人开。
明月直入,无心可猜。
雄剑挂壁,时时龙鸣。
不断犀象,绣涩苔生。
国耻未雪,何由成名。
神鹰梦泽,不顾鸱鸢。
为君一击,鹏抟九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