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禹偁(chēng)(954年-1001年),字元之,济州巨野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人。北宋诗人、散文家、大臣。王禹偁世为农家子,9岁能文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进士,历任成武县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主簿、右拾遗等职。献《端拱箴》,又献《御戎十策》,太宗大加称赏。拜左司谏、知制诰,判大理寺。淳化二年(991年)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,坐贬商州团练副使,移解州。咸平元年(998年),预修《太祖实录》。时宰相张齐贤、李沆不协,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,落知制诰,出知黄州。作《三黜赋》以见志,有“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,虽百谪而何亏”之语。咸平四年(1001年),徙蕲州,病卒。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,文学韩愈、柳宗元,诗崇杜甫、白居易,多反映社会现实,风格清新平易。词仅存一首,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,格调清新旷远。著有《小畜集》。
於穆显考,时惟武皇。
受命于天,宁济四方。
朱旗所拂,九土披攘。
玄化滂流,荒服来王。
超商越周,与唐比踪。
笃生我皇,奕世载聪。
武则肃烈,文则时雍。
受禅炎汉,君临万邦。
万邦既化,率由旧则。
广命懿亲,以藩王国。
帝曰尔侯,君兹青土。
奄有海滨,方周于鲁。
车服有辉,旗章有叙。
济济隽乂,我弼我辅。
伊予小子,恃宠骄盈。
举挂时网,动乱国经。
作藩作屏,先轨是隳。
傲我皇使,犯我朝仪。
国有典刑,我削我绌。
将寘于理,元凶是率。
明明天子,时惟笃类。
不忍我刑,暴之朝肆。
违彼执宪,哀予小臣。
改封兖邑,于河之滨。
股肱弗置,有君无臣。
荒淫之阙,谁弼予身。
茕茕仆夫,于彼冀方。
嗟予小子,盈罹斯殃。
赫赫天子,恩不遗物。
冠我玄冕,腰我朱绂。
光光大使,我荣我华。
剖符授玉,王爵是加。
仰齿金玺,俯执圣策。
皇恩过隆,祇承怵惕。
咨我小子,顽凶是婴。
逝惭陵墓,存愧阙庭。
匪敢傲德,实恩是恃。
威灵改加,足以没齿。
昊天罔极,生命不图。
常惧颠沛,抱罪黄垆。
愿蒙矢石,建旗东岳。
庶立毫厘,微功自赎。
危躯授命,知足免戾。
甘赴江湘,奋戈吴越。
天启其衷,得会京畿。
迟奉圣颜,如渴如饥。
心之云慕,怆矣其悲。
天高听卑,皇肯照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