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金井梧桐秋叶黄,珠帘不卷夜来霜。
熏笼玉枕无颜色,卧听南宫清漏长。
高殿秋砧响夜阑,霜深犹忆御衣寒。
银灯青琐裁缝歇,还向金城明主看。
奉帚平明金殿开,暂将团扇共徘徊。
玉颜不及寒鸦色,犹带昭阳日影来。
真成薄命久寻思,梦见君王觉后疑。
火照西宫知夜饮,分明复道奉恩时。
长信宫中秋月明,昭阳殿下捣衣声。
白露堂中细草迹,红罗帐里不胜情。
仰头月在天,照我影在地。
我行影亦行,我止影亦止。
不知我与影,为一定为二。
月能写我影,自写却何似。
偶然步溪旁,月却在溪里。
上下两轮月,若个是真底。
为复水是天,为复天是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