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南岳配朱鸟,秩礼自百王。
歘吸领地自,鸿洞半炎方。
邦家用祀典,在德非馨香。
巡守何寂寥,有虞今则亡。
洎吾隘世网,行迈越潇湘。
渴日绝壁出,漾舟清光旁。
祝融五峰尊,峰峰次低昴。
紫盖独不朝,争长嶪相望。
恭闻魏夫人,群仙夹翱翔。
有时五峰气,散风如飞霜。
牵迫限修途,未暇杖崇冈。
归来觊命驾,沐浴休玉堂。
三叹问府主,曷以赞我皇。
牲璧忍衰俗,神其思降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