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及之(?~一二○九),字深甫,温州永九(今浙江温州)人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进士。淳熙七年(一一八○)知袁州分宜县(明正德《袁州府志》卷六)。以荐除诸军审计,迁宗正簿。十五年,为拾遗。光宗受禅,除军器监、迁太常少卿,以言者罢。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除淮南东路运判兼提刑,以事贬知庐州。召除大理少卿。宁宗即位,除吏部尚书兼给事中。以谄事韩侂胄,九泰二年(一二○二)拜参知政事,进知枢密院兼参政。韩败,降两官,泉州居住。九定二年卒。
范式字巨卿,山阳金乡人也,一名汜。少游太学,为诸生,与汝南张劭为友。劭字元伯。二人并告归乡里。式谓元伯曰:“后二年当还,将过拜尊亲,见孺子焉。”乃共克期日。后期方至,元伯具以白母,请设馔以候之。母曰:“二年之别,千里结言,尔何相信之审邪?”对曰:“巨卿信士,必不乖违。”母曰:“若然,当为尔酿酒。”至其日,巨卿果到,升堂拜饮,尽欢而别。
式仕为郡功曹。后元伯寝疾笃,同郡郅君章、殷子徵晨夜省视之。元伯临尽,叹曰:“恨不见吾死友!”子徵曰:“吾与君章尽心于子,是非死友,复欲谁求?”元伯曰:“若二子者,吾生友耳。山阳范巨卿,所谓死友也。”寻而卒。式忽梦见元伯玄冕垂缨屣履而呼曰:“巨卿,吾以某日死,当以尔时葬,永归黄泉。子未我忘,岂能相及?”式怳然觉寤,悲叹泣下,具告太守,请往奔丧。太守虽心不信而重违其情,许之。式便服朋友之服,投其葬日,驰往赴之。式未及到,而丧已发引,既至圹,将窆,而柩不肯进。其母抚之曰:“元伯,岂有望邪?”遂停柩移时,乃见有素车白马,号哭而来。其母望之曰:“是必范巨卿也。”巨卿既至,叩丧言曰:“行矣元伯!死生路异,永从此辞。”会葬者千人,咸为挥涕。式因执绋而引柩,于是乃前。式遂留止冢次,为修坟树,然后乃去。
后到京师,受业太学。时诸生长沙陈平子亦同在学,与式未相见,而平子被病将亡,谓其妻曰:“吾闻山阳范巨卿,烈士也,可以托死。吾殁后,但以尸埋巨卿户前。”乃裂素为书,以遗巨卿。既终,妻从其言。时式出行适还,省书见瘗,怆然感之,向坟揖哭,以为死友。乃营护平子妻兒,身自送丧于临湘。未至四五里,乃委素书于柩上,哭别而去。其兄弟闻之,寻求不复见。长沙上计掾史到京师,上书表式行状,三府并辟,不应。
举州茂才,四迁荆州刺史。友人南阳孔嵩,家贫亲老,乃变名姓,佣为新野县阿里街卒。式行部到新野,而县选嵩为导骑迎式。式见而识之,呼嵩,把臂谓曰:“子非孔仲山邪?”对之叹息,语及平生。曰:“昔与子俱曳长裾,游息帝学。吾蒙国恩,致位牧伯,而子怀道隐身,处于卒伍,不亦惜乎!”嵩曰:“侯嬴长守于贱业,晨门肆志于抱关。子欲居九夷,不患其陋。贫者士之宜,岂为鄙哉!”式敕县代嵩,嵩以为先佣未竟,不肯去。
嵩在阿里,正身厉行,街中子弟,皆服其训化。遂辟公府。之京师,道宿下亭,盗共窃其马,寻问知其嵩也,乃相责让曰:“孔仲山善士,岂宜侵盗乎!”于是送马谢之。嵩官至南海太守。
仰彼朔风,用怀魏都。
愿骋代马,倏忽北徂。
凯风永至,思彼蛮方。
愿随越鸟,翻飞南翔。
四气代谢,悬景运周。
别如俯仰,脱若三秋。
昔我初迁,朱华未希。
今我旋止,素雪云飞。
俯降千仞,仰登天阻。
风飘蓬飞,载离寒暑。
千仞易陟,天阻可越。
昔我同袍,今永乖别。
子好芳草,岂忘尔贻。
繁华将茂,秋霜悴之。
君不垂眷,岂云其诚!
秋兰可喻,桂树冬荣。
弦歌荡思,谁与销忧。
临川慕思,何为泛舟。
岂无和乐,游非我邻。
谁忘泛舟,愧无榜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