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贫居依稼穑,戮力东林隈。
不言春作苦,常恐负所怀。
司田眷有秋,寄声与我谐。
饥者欢初饱,束带候鸣鸡。
扬楫越平湖,泛随清壑回。
郁郁荒山里,猿声闲且哀。
悲风爱静夜,林鸟喜晨开。
曰余作此来,三四星火颓。
姿年逝已老,其事未云乖。
遥谢荷蓧翁,聊得从君栖。
晨游紫阁峰,暮宿山下村。
村老见余喜,为余开一尊。
举杯未及饮,暴卒来入门。
紫衣挟刀斧,草草十余人。
夺我席上酒,掣我盘中飧。
主人退后立,敛手反如宾。
中庭有奇树,种来三十春。
主人惜不得,持斧断其根。
口称采造家,身属神策军。
“主人慎勿语,中尉正承恩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