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禹偁(chēng)(954年-1001年),字元之,济州巨野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人。北宋诗人、散文家、大臣。王禹偁世为农家子,9岁能文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进士,历任成武县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主簿、右拾遗等职。献《端拱箴》,又献《御戎十策》,太宗大加称赏。拜左司谏、知制诰,判大理寺。淳化二年(991年)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,坐贬商州团练副使,移解州。咸平元年(998年),预修《太祖实录》。时宰相张齐贤、李沆不协,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,落知制诰,出知黄州。作《三黜赋》以见志,有“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,虽百谪而何亏”之语。咸平四年(1001年),徙蕲州,病卒。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,文学韩愈、柳宗元,诗崇杜甫、白居易,多反映社会现实,风格清新平易。词仅存一首,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,格调清新旷远。著有《小畜集》。
日晚颇欲归,主人苦见留。
我非不能苦,老病怯觥筹。
人意不可违,欲去且复休。
我醉彼自止,醉亦何足愁。
归路意昏昏,落日在岭陬。
竹里有人家,欲憩聊一投。
有叟喜我至,呼我为君侯。
告以我非是,俛笑仍掉头。
机心久巳尽,犹有不下鸥。
田父亦外我,我老谁与游。
雷声傍太白,雨在八九峰。
东望白阁云,半入紫阁松。
胜概纷满目,衡门趣弥浓。
幸有数亩田,得延二仲踪。
早闻达士语,偶与心相通。
误徇一微官,还山愧尘容。
钓竿不复把,野碓无人舂。
惆怅飞鸟尽,南溪闻夜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