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紫梅发初遍,黄鸟歌犹涩。
谁家折杨女,弄春如不及。
爱水看妆坐,羞人映花立。
香畏风吹散,衣愁露沾湿。
玉闺青门里,日落香车入。
游衍益相思,含啼向彩帷。
忆君长入梦,归晚更生疑。
不及红檐燕,双栖绿草时。
中谷有蓷,暵其乾矣。有女仳离,嘅其叹矣。嘅其叹矣,遇人之艰难矣!
中谷有蓷,暵其脩矣。有女仳离,条其啸矣。条其啸矣,遇人之不淑矣!
中谷有蓷,暵其湿矣。有女仳离,啜其泣矣。啜其泣矣,何嗟及矣!
化城若化出,金榜天宫开。
疑是海上云,飞空结楼台。
升公湖上秀,粲然有辩才。
济人不利己,立俗无嫌猜。
了见水中月,青莲出尘埃。
闲居清风亭,左右清风来。
当暑阴广殿,太阳为徘徊。
茗酌待幽客,珍盘荐雕梅。
飞文何洒落,万象为之摧。
季父拥鸣琴,德声布云雷。
虽游道林室,亦举陶潜杯。
清乐动诸天,长松自吟哀。
留欢若可尽,劫石乃成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