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昶(1437~1499)明代官员、学者。字孔暘,一作孔阳、孔抃,号木斋,晚号活水翁,学者称定山先生,汉族,江浦孝义(今江苏南京浦口区东门镇)人。成化二年进士,历翰林检讨。因反对朝庭灯彩焰火铺张浪费,不愿进诗献赋粉饰太平,与章懋、黄仲昭同谪,人称翰林四谏。被贬桂阳州判官,寻改南京行人司副。以忧归,卜居定山二十余年。弘治间,起为南京吏部郎中。罢归卒,追谥文节。昶诗仿击壤集之体。撰有《庄定山集》十卷。
仰瞻帷幕,俯察几筵。
其物如故,其人筵存。
神灵倏忽,弃我遐迁。
靡瞻靡恃,泣涕连连。
呦呦游鹿,草草鸣麑。(草草 一作:衔草)
翩翩飞鸟,挟子巢枝。(巢枝 一作:巢栖)
我独孤茕,怀此百离。
忧心孔疚,莫我能知。
人亦有言,忧令人老。
嗟我白发,生一何早。
长吟永叹,怀我圣考。
曰仁者寿,胡筵是保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