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有所思,乃在大海南。
何用问遗君,双珠玳瑁簪。
用玉绍缭之。
闻君有他心,拉杂摧烧之。
摧烧之,当风扬其灰!
从今以往,勿复相思,相思与君绝!
鸡鸣狗吠,兄嫂当知之。
妃呼豨!(豨 一作:狶)
秋风肃肃晨风飔,东方须臾高知之!
乘辇夜行游,逍遥步西园。
双渠相溉灌,嘉木绕通川。
卑枝拂羽盖,修条摩苍天。
惊风扶轮毂,飞鸟翔我前。
丹霞夹明月,华星出云间。
上天垂光采,五色一何鲜。
寿命非松乔,谁能得神仙。
遨游快心意,保己终百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