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逊(466年—519年),南朝梁诗人,字仲言,东海郯(今山东省苍山县长城镇)人,何承天曾孙,宋员外郎何翼孙,齐太尉中军参军何询子。八岁能诗,弱冠州举秀才,官至尚书水部郎。诗与阴铿齐名,世号阴何。文与刘孝绰齐名,世称何刘。其诗善於写景,工于炼字。为杜甫所推许,有集八卷,今失传,明人辑有何水部集一卷。后人称“何记室”或“何水部”。
琼苑金池,青门紫陌,似雪杨花满路。陌日淡、天低昼永,过三点两点细雨。好花枝、半出墙头,似怅望、芳草王孙何处。更水绕人家,桥当门巷,燕燕莺莺飞舞。
怎得东君长为主,把绿鬓朱颜,一时留住?佳人唱、《金衣》莫惜,才子倒、玉山休诉。况春来、倍觉伤心,念故国情多,新年愁苦。纵宝马嘶风,红尘拂面,也则寻芳归去。
衡纪无淹度,晷运倏如催。
白露滋园菊,秋风落庭槐。
肃肃莎鸡羽,烈烈寒螀啼。
夕阴结空幕,宵月皓中闺。
美人戒裳服,端饰相招携。
簪玉出北房,鸣金步南阶。
檐高砧响发,楹长杵声哀。
微芳起两袖,轻汗染双题。
纨素既已成,君子行未归。
裁用笥中刀,缝为万里衣。
盈箧自余手,幽缄俟君开。
腰带准畴昔,不知今是非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