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祖饯河水上,离情郁难舒。
彼此谅衷郁,值兹孟夏初。
青青河畔草,嘉麦生同墟。
子今京国去,结驷耀通衢。
冠盖欻交会,连璧粲琼裾。
既抱贞持操,甘等常人愚。
亮节贵有爱,洪涛奋鵾鱼。
抡材仍射策,陈纲当晏如。
昔为凫舄令,展转惜居诸。
葵藿仰朝阳,寸心万里俱。
努躬崇令德,世泽遗乡闾。
言睇贺兰巅,雪影袭云虚。
为作远塞别,歌成不能书。
击筑继慷慨,对景两踟蹰。
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。
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。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。
爰居爰处?爰丧其马?于以求之?于林之下。
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于嗟阔兮,不我活兮。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