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—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田家少闲月,五月人倍忙。
夜来南风起,小麦覆陇黄。
妇姑荷箪食,童稚携壶浆。
相随饷田去,丁壮在南冈。
足蒸暑土气,背灼炎天光。
力尽不知热,但惜夏日长。
复有贫妇人,抱子在其旁。
右手秉遗穗,左臂悬敝筐。
听其相顾言,闻者为悲伤。
家田输税尽,拾此充饥肠。
今我何功德?曾不事农桑。
吏禄三百石,岁晏有余粮。
念此私自愧,尽日不能忘。
岁大饥,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。为赘某家者,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,使速归。已含泪而去,夫迹之,已断手臂,悬市中矣。
夫妇年饥同饿死,不如妾向菜人市。
得钱三千资夫归,一脔可以行一里。
芙蓉肌理烹生香,乳作馄饨人争尝。
两肱先断挂屠店,徐割股腴持作汤。
不令命绝要鲜肉,片片看入饥人腹。
男肉腥臊不可餐,女肤脂凝少汗粟。
三日肉尽馀一魂,求夫何处斜阳昏。
天生妇作菜人好,能使夫归得终老。
生葬肠中饱几人,却幸乌鸢啄不早。
衡山苍苍入紫冥,下看南极老人星。
下飙吹散五峰雪,往往飞花落洞庭。
气清岳秀有如此,郎将一家拖金紫。
门前食客乱浮云,世人皆比孟尝君。
江上送行无白璧,临歧惆怅若为分。
余至湖上,寓辋川四可楼已半月。辋川者,家学士兄戒庵别业也。楼面孤山,暑甚,未能往。七夕后五日,雨过微凉,环湖峰峦,皆空翠如新沐。望明月上东南最高峰,与波溶漾,湖碧天青,万象澄澈。余游兴跃然,偕学士,呼小艇,渡孤山麓。从一奚童,登放鹤亭,徘徊林处士墓下。已舍艇,取径沮洳间,至望湖亭。凭槛四眺,则湖圆如镜,两高、南屏诸峰,回合如大环。盖亭适踞湖山之中,于月夜尤胜。亭废,今为龙王祠。西行过陆宣公祠,左右有居人数十家,灯火隐见林薄。
并湖行二里许,足小疲,坐泠桥石阑。学士指点语余曰:“宋贾似道后乐园废址,在今葛岭;又记称水竹院在西泠桥南,左挟孤山,右带苏堤,当即此地。”嗟乎!岚影湖光,今不异昔,而当时势焰之赫奕,妖冶歌舞亭榭之侈丽,今皆亡有,既已荡为寒烟矣!而举其姓名,三尺童子犹欲唾之。而林逋一布衣,垂六百余年,遗迹顾今尚存,何耶?相与慨叹久之。孤山来,经僧舍六七,梵呗寂然,惟凤林寺闻钟声寥寥也。作记以游之明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