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乘辇夜行游,逍遥步西园。
双渠相溉灌,嘉木绕通川。
卑枝拂羽盖,修条摩苍天。
惊风扶轮毂,飞鸟翔我前。
丹霞夹明月,华星出云间。
上天垂光采,五色一何鲜。
寿命非松乔,谁能得神仙。
遨游快心意,保己终百年。
人言悲秋难为情,我喜枕上闻秋声。
我鹰下韝爪觜健,壮士抚剑精神生。
我亦奋迅起衰病,唾手便有擒胡兴,
弦开雁落诗亦成,笔力未饶弓力劲。
五原草枯苜蓿空,青海萧萧风卷蓬,
草罢捷书重上马,却从銮驾下辽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