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南村诸杨北村卢,白华青叶冬不枯。
垂黄缀紫烟雨里,特与荔枝为先驱。
海山仙人绛罗襦,红纱中单白玉肤。
不须更待妃子笑,风骨自是倾城姝。
不知天公有意无,遣此尤物生海隅。
云山得伴松桧老,霜雪自困楂梨粗。
先生洗盏酌桂醑,冰盘荐此赪虬珠。
似闻江鳐斫玉柱,更洗河豚烹腹腴。
我生涉世本为口,一官久已轻莼鲈。
人间何者非梦幻,南来万里真良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