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奉君金卮之美酒,玳瑁玉匣之雕琴。
七彩芙蓉之羽帐,九华蒲萄之锦衾。
红颜零落岁将暮,寒光宛转时欲沉。
愿君裁悲且减思,听我抵节行路吟。
不见柏梁铜雀上,宁闻古时清吹音?
西京乱无象,豺虎方遘患。
复弃中国去,委身适荆蛮。(委身 一作:远身)
亲戚对我悲,朋友相追攀。
出门无所见,白骨蔽平原。
路有饥妇人,抱子弃草间。
顾闻号泣声,挥涕独不还。
未知身死处,何能两相完?
驱马弃之去,不忍听此言。
南登霸陵岸,回首望长安,
悟彼下泉人,喟然伤心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