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番禺人,字一原。成化五年进士。任上饶知县,清讼狱,百姓感服。迁户部主事,历郎中,清慎自持,且有文誉。以忤权贵出为江西按察佥事。综理屯田水利,烛奸刷弊,不动声色。擢四川副使,乞休归,优游泉石,以诗自娱。卒年七十二。有《桂轩集》。
皿虫化为疠,夷俗多所神。
衔猜每腊毒,谋富不为仁。
蔬果自远至,杯酒盈肆陈。
言甘中必苦,何用知其真?
华洁事外饰,尤病中州人。
钱刀恐贾害,饥至益逡巡。
窜伏常战栗,怀故逾悲辛。
庶氏有嘉草,攻襘事久泯。
炎帝垂灵编,言此殊足珍。
崎驱乃有得,托以全余身。
纷敷碧树阴,眄睐心所亲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