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金山楼观何眈眈,撞钟击鼓闻淮南。
焦山何有有修竹,采薪汲水僧两三。
云霾浪打人迹绝,时有沙户祈春蚕。
我来金山更留宿,而此不到心怀惭。
同游尽返决独往,赋命穷薄轻江潭。
清晨无风浪自涌,中流歌啸倚半酣。
老僧下山惊客至,迎笑喜作巴人谈。
自言久客忘乡井,只有弥勒为同龛。
困眠得就纸帐暖,饱食未厌山蔬甘。
山林饥卧古亦有,无田不退宁非贪。
展禽虽未三见黜,叔夜自知七不堪。
行当投劾谢簪组,为我佳处留茅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