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年5月28日-1207年10月3日),原字坦夫,后改字幼安,中年后别号稼轩,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(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)人。南宋官员、将领、文学家,豪放派词人,有“词中之龙”之称。与苏轼合称“苏辛”,与李清照并称“济南二安”。辛弃疾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一从弃鱼钓,十载干明王。
无由谒天干,却欲归沧浪。
仲秋至东郡,遂见天雨霜。
昨夜梦故山,蕙草色已黄。
平明辞铁丘,薄暮游大梁。
仲秋萧条景,拔剌飞鹅鶬。
四郊阴气闭,万里无晶光。
长风吹白茅,野火烧枯桑。
故人南燕吏,籍籍名更香。
聊以玉壶赠,置之君子堂。
抑抑威仪,维德之隅。人亦有言:靡哲不愚,庶人之愚,亦职维疾。哲人之愚,亦维斯戾。
无竞维人,四方其训之。有觉德行,四国顺之。訏谟定命,远犹辰告。敬慎威仪,维民之则。(远犹 一作:远猷)
其在于今,兴迷乱于政。颠覆厥德,荒湛于酒。女虽湛乐从,弗念厥绍。罔敷求先王,克共明刑。
肆皇天弗尚,如彼泉流,无沦胥以亡。夙兴夜寐,洒扫庭内,维民之章。修尔车马,弓矢戎兵,用戒戎作,用逷蛮方。
质尔人民,谨尔侯度,用戒不虞。慎尔出话,敬尔威仪,无不柔嘉。白圭之玷,尚可磨也;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!
无易由言,无曰苟矣,莫扪朕舌,言不可逝矣。无言不雠,无德不报。惠于朋友,庶民小子。子孙绳绳,万民靡不承。
视尔友君子,辑柔尔颜,不遐有愆。相在尔室,尚不愧于屋漏。无曰不显,莫予云觏。神之格思,不可度思,矧可射思!
辟尔为德,俾臧俾嘉。淑慎尔止,不愆于仪。不僭不贼,鲜不为则。投我以桃,报之以李。彼童而角,实虹小子。
荏染柔木,言缗之丝。温温恭人,维德之基。其维哲人,告之话言,顺德之行。其维愚人,覆谓我僭。民各有心。
於乎小子,未知臧否。匪手携之,言示之事。匪面命之,言提其耳。借曰未知,亦既抱子。民之靡盈,谁夙知而莫成?
昊天孔昭,我生靡乐。视尔梦梦,我心惨惨。诲尔谆谆,听我藐藐。匪用为教,覆用为虐。借曰未知,亦聿既耄。
於乎小子,告尔旧止。听用我谋,庶无大悔。天方艰难,曰丧厥国。取譬不远,昊天不忒。回遹其德,俾民大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