铅杯压短檠,清膏沃虚草。炯炯孤焰瘦,吐此双花好。
谁为夜气温,暗助春风巧。碎剪朝霞红,缘以金粟小。
或云两玉虫,飞来抱钗杪。美人轻燎之,要看火中宝。
我闻道家和,可以感穹昊。门阑将有喜,每事吉先兆。
而我方朽衰,负戾落南峤。胡为今夕光,熠熠似相报。
无乃天地慈,四海施洪造。阳和随根性,溥为脱枯槁。
吾其得归欤,顶戴君恩老。
郑刚中(1088年—1154年),字亨仲,婺州金华(今浙江金华)人。南宋抗金名臣。生于宋哲宗元祐三年,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,年六十七岁。登绍兴进士甲科。累官四川宣抚副使,治蜀颇有方略,威震境内。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;后桧怒其在蜀专擅,罢责桂阳军居住。再责濠州团练副使,复州安置;再徙封州卒。桧死,追谥忠愍。刚中著有北山集(一名腹笑编)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又有周易窥余、经史专音等,并传于世。
汉家秦地月,流影照明妃。
一上玉关道,天涯去不归。
汉月还从东海出,明妃西嫁无来日。
燕支长寒雪作花,蛾眉憔悴没胡沙。
生乏黄金枉图画,死留青冢使人嗟。
昭君拂玉鞍,上马啼红颊。
今日汉宫人,明朝胡地妾。
田家少闲月,五月人倍忙。
夜来南风起,小麦覆陇黄。
妇姑荷箪食,童稚携壶浆。
相随饷田去,丁壮在南冈。
足蒸暑土气,背灼炎天光。
力尽不知热,但惜夏日长。
复有贫妇人,抱子在其旁。
右手秉遗穗,左臂悬敝筐。
听其相顾言,闻者为悲伤。
家田输税尽,拾此充饥肠。
今我何功德?曾不事农桑。
吏禄三百石,岁晏有余粮。
念此私自愧,尽日不能忘。
岁大饥,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。为赘某家者,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,使速归。已含泪而去,夫迹之,已断手臂,悬市中矣。
夫妇年饥同饿死,不如妾向菜人市。
得钱三千资夫归,一脔可以行一里。
芙蓉肌理烹生香,乳作馄饨人争尝。
两肱先断挂屠店,徐割股腴持作汤。
不令命绝要鲜肉,片片看入饥人腹。
男肉腥臊不可餐,女肤脂凝少汗粟。
三日肉尽馀一魂,求夫何处斜阳昏。
天生妇作菜人好,能使夫归得终老。
生葬肠中饱几人,却幸乌鸢啄不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