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彭薛裁知耻,贡公未遗荣。
或可优贪竞,岂足称达生?
伊余秉微尚,拙讷谢浮名。
庐园当栖岩,卑位代躬耕。
顾己虽自许,心迹犹未并。
无庸方周任,有疾象长卿。
毕娶类尚子,薄游似邴生。
恭承古人意,促装返柴荆。
牵丝及元兴,解龟在景平。
负心二十载,于今废将迎。
理棹遄还期,遵渚骛修坰。
溯溪终水涉,登岭始山行。
野旷沙岸净,天高秋月明。
憩石挹飞泉,攀林搴落英。
战胜臞者肥,鉴止流归停。
即是羲唐化,获我击壤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