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畴昔家上京,六载去还归。
今日始复去,恻怆多所悲。
阡陌不移旧,邑屋或时非。
履历周故居,邻老罕复遗,
步步寻往迹,有处特依依。
流幻百年中,寒暑日相推。
常恐大化尽,气力不及衰。
拨置且莫念,一觞聊可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