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吾观少陵诗,为与元气侔。
力能排天斡九地,壮颜毅色不可求。
浩荡八极中,生物岂不稠。
丑妍巨细千万殊,竟莫见以何雕锼。
惜哉命之穷,颠倒不见收。
青衫老更斥,饿走半九州。
瘦妻僵前子仆后,攘攘盗贼森戈矛。
吟哦当此时,不废朝廷忧。
常愿天子圣,大臣各伊周。
宁令吾庐独破受冻死,不忍四海赤子寒飕飕。
伤屯悼屈止一身,嗟时之人死所羞。
所以见公像,再拜涕泗流。
推公之心古亦少,愿起公死从之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