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花间一壶酒,独酌无相亲。
举杯邀明月,对影成三人。
月既不解饮,影徒随我身。
暂伴月将影,行乐须及春。
我歌月徘徊,我舞影零乱。
醒时相交欢,醉后各分散。(相交欢 一作:同交欢)
永结无情游,相期邈云汉。
天若不爱酒,酒星不在天。
地若不爱酒,地应无酒泉。
天地既爱酒,爱酒不愧天。
已闻清比圣,复道浊如贤。
贤圣既已饮,何必求神仙。
三杯通大道,一斗合自然。
但得酒中趣,勿为醒者传。
三月咸阳城,千花昼如锦。
谁能春独愁,对此径须饮。
穷通与修短,造化夙所禀。
一樽齐死生,万事固难审。
醉后失天地,兀然就孤枕。
不知有吾身,此乐最为甚。
穷愁千万端,美酒三百杯。
愁多酒虽少,酒倾愁不来。
所以知酒圣,酒酣心自开。
辞粟卧首阳,屡空饥颜回。
当代不乐饮,虚名安用哉。
蟹螯即金液,糟丘是蓬莱。
且须饮美酒,乘月醉高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