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有菀者柳,不尚息焉。上帝甚蹈,无自暱焉。俾予靖之,后予极焉。
有菀者柳,不尚愒焉。上帝甚蹈,无自瘵焉。俾予靖之,后予迈焉。
有鸟高飞,亦傅于天。彼人之心,于何其臻。曷予靖之,居以凶矜。
飞来双白鹄,乃从西北来。
十十将五五,罗列行不齐。
忽然卒疲病,不能飞相随。
五里一返顾,六里一徘徊。
吾欲衔汝去,口噤不能开。
吾欲负汝去,毛羽何摧颓。
乐哉新相知,忧来生别离。
躇踌顾群侣,泪落纵横垂。
念与君离别,气结不能言。
各各重自爱,远道归还难。
妾当守空房,闭门下重关。
若生当相见,亡者会黄泉。
今日乐相乐,延年万岁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