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禹偁(chēng)(954年-1001年),字元之,济州巨野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人。北宋诗人、散文家、大臣。王禹偁世为农家子,9岁能文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进士,历任成武县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主簿、右拾遗等职。献《端拱箴》,又献《御戎十策》,太宗大加称赏。拜左司谏、知制诰,判大理寺。淳化二年(991年)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,坐贬商州团练副使,移解州。咸平元年(998年),预修《太祖实录》。时宰相张齐贤、李沆不协,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,落知制诰,出知黄州。作《三黜赋》以见志,有“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,虽百谪而何亏”之语。咸平四年(1001年),徙蕲州,病卒。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,文学韩愈、柳宗元,诗崇杜甫、白居易,多反映社会现实,风格清新平易。词仅存一首,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,格调清新旷远。著有《小畜集》。
暾将出兮东方,照吾槛兮扶桑。
抚余马兮安驱,夜皎皎兮既明。
驾龙辀兮乘雷,载云旗兮委蛇。
长太息兮将上,心低徊兮顾怀。
羌声色兮娱人,观者憺兮忘归。
緪瑟兮交鼓,箫钟兮瑶簴。
鸣篪兮吹竽,思灵保兮贤姱。
翾飞兮翠曾,展诗兮会舞。
应律兮合节,灵之来兮蔽日。
青云衣兮白霓裳,举长矢兮射天狼。
操余弧兮反沦降,援北斗兮酌桂浆。
撰余辔兮高驼翔,杳冥冥兮以东行。
帝高阳之苗裔兮,朕皇考曰伯庸。
摄提贞于孟陬兮,惟庚寅吾以降。
皇览揆余初度兮,肇锡余以嘉名。
名余曰正则兮,字余曰灵均。
纷吾既有此内美兮,又重之以修能。
扈江离与辟芷兮,纫秋兰以为佩。
汩余若将不及兮,恐年岁之不吾与。
朝搴阰之木兰兮,夕揽洲之宿莽。
日月忽其不淹兮,春与秋其代序。
惟草木之零落兮,恐美人之迟暮。
不抚壮而弃秽兮,何不改此度?(改此度 一作:改乎此度)
乘骐骥以驰骋兮,来吾道夫先路!
凉州近胡,高下其池亭,盖以耀蕃落池。幕府董帅雄勇,径践戎庭,自阳关而西,犹枕席矣。军中无事,君子饮食宴乐,宜哉。白简在边,清秋多兴,况水具舟楫,山兼亭台,始临泛而写烦。俄登陟以寄傲,丝桐徐奏,林木更爽,觞蒲萄以递欢,指兰茝而可掇。胡天一望,云物苍然,雨萧萧而牧马声断,风袅袅而边歌几处,又足悲矣。员外李公曰:七日者何?牛女之夕池。夫贤者何得谨其时,请赋南亭诗,列之于后。
人幽宜眺听,目极喜亭台。
风景知愁在,关山忆梦回。
秪言殊语默,何意忝游陪。
连唱波澜动,冥搜物象开
新秋归远树,残雨拥轻雷。
檐外长天尽,尊前独鸟来。
常吟塞下曲,多谢幕中才。
河汉徒相望,嘉期安在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