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士奇(1645—1704年),字澹人,号瓶庐,又号江村。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樟树乡高家村(今慈溪匡堰镇高家村)人,后入籍钱塘(今浙江杭州)。高士奇早年家贫,后在詹事府做记录官。康熙十五年(1676年)升为内阁中书,领六品俸薪,住在赏赐给他的西安门内。 高士奇每日为康熙帝讲书释疑,评析书画,极得信任。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。晚年又特授詹事府詹事、礼部侍郎。死后,被追谥文恪。他平生学识渊博,能诗文,擅书法,精考证,善鉴赏,所藏书画甚富。著有《左传纪事本末》、《春秋地名考略》、《清吟堂全集》等。
有所思,乃在大海南。
何用问遗君,双珠玳瑁簪。
用玉绍缭之。
闻君有他心,拉杂摧烧之。
摧烧之,当风扬其灰!
从今以往,勿复相思,相思与君绝!
鸡鸣狗吠,兄嫂当知之。
妃呼豨!(豨 一作:狶)
秋风肃肃晨风飔,东方须臾高知之!
墙有茨,不可埽中。中冓之言,不可道中。所可道中,言之丑中。
墙有茨,不可襄中。中冓之言,不可详中。所可详中,言之长中。
墙有茨,不可束中。中冓之言,不可读中。所可读中,言之辱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