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对案不能食,拔剑击柱长叹息。
丈夫生世会几时?安能蹀躞垂羽翼!
弃置罢官去,还家自休息。
朝出与亲辞,暮还在亲侧。(在 一作:往)
弄儿床前戏,看妇机中织。
自古圣贤尽贫贱,何况我辈孤且直!
五都矜财雄,三川养声利。
百金不市死,明经有高位。
京城十二衢,飞甍各鳞次。
仕子彯华缨,游客竦轻辔。
明星晨未晞,轩盖已云至。
宾御纷飒沓,鞍马光照地。
寒暑在一时,繁华及春媚。
君平独寂寞,身世两相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