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37年—约784年),字正已,出身赵郡李氏东祖房,唐代诗人。是北齐文宣帝高洋皇后李祖娥的堂弟李孝贞六世孙。少居庐山,师事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子李虞仲,官至兵部侍郎。
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,擢为大理少卿。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,赦令自首,不肯者死。未几,有诈冒事觉者,上欲杀之。胄奏:“据法应流。”上怒曰:“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?”对曰:“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,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。陛下忿选人之多诈,故欲杀之,而既知其不可,复断之以法,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。”上曰:“卿能执法,朕复何忧!”胄前后犯颜执法,言如涌泉,上皆从之,天下无冤狱。
二仪积风雨,百谷漏波涛。
闻道洪河坼,遥连沧海高。
职司忧悄悄,郡国诉嗷嗷。
舍弟卑栖邑,防川领簿曹。
尺书前日至,版筑不时操。
难假鼋鼍力,空瞻乌鹊毛。
燕南吹畎亩,济上没蓬蒿。
螺蚌满近郭,蛟螭乘九皋。
徐关深水府,碣石小秋毫。
白屋留孤树,青天失万艘。
吾衰同泛梗,利涉想蟠桃。
却倚天涯钓,犹能掣巨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