庾肩吾(487-551),字子慎,一作慎之。南阳新野(今属河南省)人。世居江陵。初为晋安王国常侍,同刘孝威、徐摛诸人号称“高斋学士”。简文即位,进度支尚书,有集十卷。历仕太子中庶子、进度支尚书、江州剌史等职,封武康县侯。工诗,其诗雕琢辞采,讲究声律。胡 应麟称其诗“风神秀相,洞合唐规”。《书品》为其重要的书法论著,文中挑选了以东汉张芝居首的草、隶书家共128人,按品位分高、中、低三等,每等再分上、中、下三级。此书的特点在于不是就每件作品加以品评,而是就每一级集中综合品评,区分优劣。
四十未为老,醉翁偶题篇。
醉中遗万物,岂复记吾年。
但爱亭下水,来从乱峰间。
声如自空落,泻向雨檐前。
流入岩下溪,幽泉助涓涓。
响不乱人语,其清非管弦。
岂不美丝竹,丝竹不胜繁。
所以屡携酒,远步就潺湲。
野鸟窥我醉,溪云留我眠。
山花徒能笑,不解与我言。
惟有岩风来,吹我还醒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