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春山无伴独相求,伐木丁丁山更幽。
涧道馀寒历冰雪,石门斜日到林丘。
不贪夜识金银气,远害朝看麋鹿游。
乘兴杳然迷出处,对君疑是泛虚舟。
之子时相见,邀人晚兴留。
霁潭鳣发发,春草鹿呦呦。
杜酒偏劳劝,张梨不外求。
前村山路险,归醉每无愁。
达人贵自我,高情属天云。
兼抱济物性,而不缨垢氛。
段生蕃魏国,展季救鲁人。
弦高犒晋师,仲连却秦军。
临组乍不緤,对圭宁肯分。
惠物辞所赏,励志故绝人。
苕苕历千载,遥遥播清尘。
清尘竟谁嗣,明哲时经纶。
委讲缀道论,改服康世屯。
屯难既云康,尊主隆斯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