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东城高且长,逶迤自相属。
回风动地起,秋草萋已绿。
四时更变化,岁暮一何速!
晨风怀苦心,蟋蟀伤局促。
荡涤放情志,何为自结束!
燕赵多佳人,美者颜如玉。
被服罗裳衣,当户理清曲。
音响一何悲!弦急知柱促。
驰情整巾带,沉吟聊踯躅。
思为双飞燕,衔泥巢君屋。
惜诵以致愍兮,发愤以抒情。
所非忠而言之兮,指苍天以为正。
令五帝以折中兮,戒六神与向服。
俾山川以备御兮,命咎繇使听直。
竭忠诚以事君兮,反离群而赘肬。
忘儇媚以背众兮,待明君其知之。
言与行其可迹兮,情与貌其不变。
故相臣莫若君兮,所以证之不远。
吾谊先君而后身兮,羌众人之所仇。
专惟君而无他兮,又众兆之所雠。
一心而不豫兮,羌不可保也。
疾亲君而无他兮,有招祸之道也。
思君其莫我忠兮,忽忘身之贱贫。
事君而不贰兮,迷不知宠之门。
忠何罪以遇罚兮,亦非余心之所志。
行不群以巅越兮,又兆众之所咍。
纷逢尤以离谤兮,謇不可释;
情沉抑而不达兮,又蔽而莫之白。
心郁邑而侘傺兮,又莫察余之中情。
固烦言不可结而诒兮,愿陈志而无路。
退静默而莫余知兮,进号呼又莫吾闻。
申侘傺之烦惑兮,中闷瞀之忳忳。
昔余梦登天兮,魂中道而无杭。
吾使厉神占之兮,曰有志极而无旁。
终危独以离异兮?曰君可思而不可恃。
故众口其铄金兮,初若是而逢殆。
惩于羹而吹齑兮,何不变此志也?
欲释阶而登天兮,犹有曩之态也。
众骇遽以离心兮,又何以为此伴也?
同极而异路兮,又何以为此援也?
晋申生之孝子兮,父信谗而不好。
行婞直而不豫兮,鲧功用而不就。
吾闻作忠以造怨兮,忽谓之过言。
九折臂而成医兮,吾至今而知其信然。
矰弋机而在上兮,罻罗张而在下。
设张辟以娱兮,愿侧身而无所。
欲儃佪以干傺兮,恐重患而离尤。
欲高飞而远集兮,君罔谓汝何之?
欲横奔而失路兮,坚志而不忍。
背膺牉以交痛兮,心郁结不纡轸。
梼木兰以矫蕙兮,糳申椒以为粮。
播江离与滋菊兮,愿春日以为糗芳。
恐情质之不信兮,故重著以自明。
矫兹媚以私处兮,愿曾思而远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