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98—1559)明广东番禺人,字用仪,一字鸿山,号青萝子、大隐山人。正德十二年进士,官刑部主事。以养母请告,家居十余年,后至广州,适有诏,养病逾三年者不复叙用。乃赴会稽,谒王阳明墓,与其门人讲学。久之乃归。后复被荐入京,言事不报,复乞归。嘉靖三十七年十二月卒。有《青萝文集》。
帝高阳之苗裔兮,朕皇考曰伯庸。
摄提贞于孟陬兮,惟庚寅吾以降。
皇览揆余初度兮,肇锡余以嘉名。
名余曰正则兮,字余曰灵均。
纷吾既有此内美兮,又重之以修能。
扈江离与辟芷兮,纫秋兰以为佩。
汩余若将不及兮,恐年岁之不吾与。
朝搴阰之木兰兮,夕揽洲之宿莽。
日月忽其不淹兮,春与秋其代序。
惟草木之零落兮,恐美人之迟暮。
不抚壮而弃秽兮,何不改此度?(改此度 一作:改乎此度)
乘骐骥以驰骋兮,来吾道夫先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