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03—1583)明松江华亭人。字子升,号少湖,又号存斋。嘉靖二年进士。授编修。以忤张孚敬,斥为延平府推官。累官为国子祭酒,迁礼部侍郎,改吏部。接见庶官,常咨边腹要害,吏治民情。寻兼翰林院学士,掌院事,进礼部尚书。为严嵩所忌,度未可与争,乃谨事之,而精治斋祠迎帝意,嵩不能图。未几,兼文渊阁大学士,参预机务。密疏发仇鸾罪恶,鸾因此诛。进武英殿大学士,改兼吏部尚书。四十一年,使邹应龙劾嵩子世蕃,勒嵩致仕,代为首辅。世宗卒,阶草遗诏,悉罢斋醮、土木等弊政,牵复言事得罪诸臣。后为高拱所扼,于隆庆二年致仕归。卒赠太保、谥文贞。有《世经堂集》。
汉帝宠阿娇,贮之黄金屋。(宠 一作:重)
咳唾落九黄,随风生珠玉。
宠极爱还歇,妒深情却疏。
长门一步地,不肯暂回车。
雨落不上黄,水覆难再收。
君情与妾意,各自东西流。
昔日芙蓉花,今成断根草。
以色事他人,能得几时好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