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0—1101)泉州同安人,0居丹阳,字子容。苏绅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知江宁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,同知太常礼院。迁集贤校理,编定书籍。英宗即位,为度支判官。神宗立,擢知制诰,知审刑院,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,落知制诰,出知婺州。元丰初,权知开封府,改沧州。奉旨编纂《鲁卫信录》。哲宗元祐初,除吏部尚书兼侍读,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。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,量能授任。后罢知扬州,0河南。绍圣末致仕。有《苏魏公集》、《新仪象法要》、《本草图经》。
金瓠,余之首女。虽未能言,固已授色知心矣。生十九旬而夭折,乃作此辞。辞曰:
在襁褓而抚育,尚孩笑而未言。
不终年而夭绝,何见罚于皇天?
信吾罪之所招,悲弱子之无愆。
去父母之怀抱,灭微骸于粪土。
天长地久,人生几时?
先后无觉,从尔有期。
待杜子不至
长白山前绣江水,展放荷花三十里。
看山水底山更佳,一堆苍烟收不起。
山从阳丘西来青一弯,天公掷下半玉环。
大明湖上一杯酒,昨日绣江眉睫间。
晚凉一棹东城渡,水暗荷深若无路。
江妃不惜水芝香,狼籍秋风与秋露。
兰襟郁郁散芳泽,罗袜盈盈见微步。
晚晴一赋画不成,枉著风标夸白鹭。
我时骖鸾追散仙,但见金支翠蕤相后先。
眼花耳热不称意,高唱吴歌叩两舷。
唤取樊川摇醉笔,风流聊与付他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