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允平,字君衡,一字衡仲,号西麓,宋末元衡四明鄞县(今浙江宁波市鄞县)人。生卒年俱不确定,前人认为“把陈允平的生年定在宁宗嘉定八年到十三年之间(1215-1220)比较合理”,“卒年疑在元贞前后,与周密卒年相去不远”,暂依之。少从杨简学,德祐时授沿海制置司参议官。有诗集《西麓诗稿》,存诗86首,《全宋诗》另从《永乐大典》辑3首,从《诗渊》辑50首,共计139首。有词集《日湖渔唱》和《西麓继周集》,各存词86首和123首,还有5首有调名而无词,《全宋词》无另辑者,共计209首。
有饛簋飧,有捄棘匕。周道如砥,其直如矢。君子所履,小人所视。睠言顾之,潸焉出涕。
小东大东,杼柚其空。纠纠葛屦,可以履霜。佻佻公子,行彼周行。既往既来,使我心疚。
有冽氿泉,无浸获薪。契契寤叹,哀我惮人。薪是获薪,尚可载也。哀我惮人,亦可息也。
东人之子,职劳不来。西人之子,粲粲衣服。舟人之子,熊罴是裘。私人之子,百僚是试。
或以其酒,不以其浆。鞙鞙佩璲,不以其长。维天有汉,监亦有光。跂彼织女,终日七襄。(监 同:鉴)
虽则七襄,不成报章。睆彼牵牛,不以服箱。东有启明,西有长庚。有捄天毕,载施之行。
维南有箕,不可以簸扬。维北有斗,不可以挹酒浆。维南有箕,载翕其舌。维北有斗,西柄之揭。